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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合一稅怎麼算?賣房前先把這筆算出來

我這間房子賣掉,到底要被課多少稅?

更新於 2026-08・閱讀約 7 分鐘・中壢歐姐有巢氏房屋 中壢環中加盟店

重點速記

  • 課稅的不是成交價,是「成交價 − 取得成本 − 必要費用 − 土地漲價總數額」算出來的所得。
  • 稅率只看持有期間:2 年內 45%、2~5 年 35%、5~10 年 20%、超過 10 年 15%。
  • 自住條件都符合的話,課稅所得 400 萬以內免稅、超過的部分課 10%,但 6 年只能用一次。
  • 申報期限是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 30 天內,不是報綜所稅的時候一起報。

先確認:你這間房子適用新制還是舊制

房地合一稅是 2016 年 1 月 1 日上路、2021 年 7 月 1 日再修一次(大家講的 2.0)。判斷的關鍵不是你什麼時候賣,是你什麼時候「取得」。

  • 2016/1/1 以後取得的房地 → 適用新制(房地合一稅),單獨計算、單獨申報。
  • 2015/12/31 以前取得、而且持有超過 2 年 → 多半仍是舊制(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 + 土地增值稅)。
  • 繼承或受贈取得的,要看被繼承人/贈與人的取得時間,這裡最容易誤判,建議先查權狀與登記謄本的原始登記日期。

歐姐提醒新舊制判斷錯,整筆稅會差到幾十萬起跳。手上有謄本的話,把「登記日期」拍給我,我先幫你看是哪一制。

課稅所得怎麼算

很多人以為賣 1,500 萬就用 1,500 萬去乘稅率,不是。實際被課的是「你這一趟賺的」。

  1. 成交價買賣契約上的實際成交總價。
  2. 減:取得成本當初的買價,加上取得時付的契稅、印花稅、代書費、仲介費、規費,以及可以舉證的裝修改良費用(單純換家具、粉刷這種修繕通常不算)。
  3. 減:必要費用這次賣屋付出去的仲介服務費、廣告費、清潔搬遷費、代書費等。沒有單據的話,稽徵機關通常按成交價 3% 認列、且有上限,能留單據就盡量留。
  4. 減:土地漲價總數額也就是已經被課過土地增值稅的那一段漲幅,避免重複課稅。這個數字在土地增值稅繳款書上看得到。

四項跑完剩下的,才是課稅所得。這也是為什麼「當初怎麼取得」會決定後面的稅:繼承或受贈來的房子,成本是用取得當時的公告現值與評定現值去算,通常遠低於市價,所以賣掉時課稅所得會被墊得很高。

稅率:只看你持有多久

個人(境內居住者)適用稅率
持有期間稅率
2 年以內45%
超過 2 年、未超過 5 年35%
超過 5 年、未超過 10 年20%
超過 10 年15%

這張表沒有級距、沒有累進,就是一刀切。所以持有時間卡在門檻附近的時候,差一個月和差一年,稅率可能就是 35% 對 20%。

  • 因調職、非自願離職、房子被查封等非自願因素出售,可適用 20%。
  • 與建商合建分回房地後兩年內出售,可適用 20%。
  • 繼承或受贈取得的,持有期間可以併計被繼承人/贈與人持有的時間,很多人漏掉這條,白白多繳稅。

自住優惠:400 萬免稅,但門檻很硬

符合條件的話,課稅所得 400 萬元以內免稅、超過的部分課 10%。四個條件要同時成立:

  • 本人或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已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。
  • 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 6 年。
  • 這 6 年內沒有出租、沒有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。
  • 本人與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前 6 年內沒有用過這項優惠(6 年限用一次)。

歐姐提醒「有設籍」不等於「有居住」。實務上被查的重點就在有沒有真的住、有沒有偷偷出租,水電費和租賃紀錄都查得到,不要賭。

換屋族一定要知道的:重購退稅

賣掉自住房、再買一間自住房,兩筆交易在 2 年內完成(先買後賣也可以),可以申請重購退稅:

  • 買貴換大 → 已繳的房地合一稅可以全額退。
  • 買便宜換小 → 按新舊房價的比例退。
  • 退稅後 5 年內,新買的這間不能改作其他用途、也不能移轉,否則會被追繳。

在中壢很常見的情境是:從老公寓換到電梯大樓、或從市區換到青埔。這種案子我一定會先把兩邊的時間點排出來,因為「賣掉到買進」的順序和天數,直接決定退不退得到。

申報時間與該準備的文件

房地合一稅是「分離課稅」,不管有沒有賺、有沒有要繳,都要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 30 天內申報。忘了報就是罰。

  • 這次的買賣契約書影本。
  • 當初取得時的買賣契約書(或繼承、贈與的相關證明)。
  • 取得與出售時的各項費用單據:仲介費、代書費、規費、契稅、裝修工程的發票與付款證明。
  • 土地增值稅繳款書(要拿土地漲價總數額)。
  • 主張自住優惠的話,加上戶籍謄本。

這題想問得更細一點?

每個人的狀況都不一樣,數字要放進你自己的條件裡才有意義。 把你的情況告訴我,我幫你算一次再做決定。

想直接講電話:0987-310-515

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整理,內容依撰寫當時的法令與實務彙整,稅率、免稅額與各項規定可能隨政策調整。實際個案請以財政部、國稅局、內政部等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,重大決策建議併同地政士、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確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