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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賣流程
自售還是委託仲介?把成本攤開來算
「省下服務費自己賣,划不划算?」
重點速記
- 仲介服務費的上限是成交價 6%,實務上多為賣方 4%、買方 1~2%,可以談。
- 自售省下的是服務費,但要自己承擔定價、議價、過濾看屋者、產權揭露與糾紛風險。
- 自售也一樣要付地政士費用、履保費、刊登費,不是完全零成本。
- 真正該問的不是「能省多少」,是「最後成交價差多少」——差價常常大過服務費。
先說清楚我的立場
我是仲介,這篇你當然可以懷疑我有偏心。所以我把話講在前面:有些情況我會直接跟你說不用找我,自己賣就好。下面兩邊的成本我都列,你自己判斷。
兩條路的成本比較
| 項目 | 委託仲介 | 自售 |
|---|---|---|
| 仲介服務費 | 賣方一般 4%(可談) | 0 |
| 地政士(代書)費 | 要,通常由仲介協助安排 | 要,自己找 |
| 履約保證費 | 要(雙方分攤) | 要(強烈建議還是用) |
| 刊登廣告費 | 含在服務費裡 | 要自己付,且曝光管道有限 |
| 帶看時間 | 仲介處理 | 自己排,含假日與晚上 |
| 定價與議價 | 有行情資料與經驗 | 自己抓,容易偏離 |
| 產權與說明義務 | 仲介與經紀人負責製作不動產說明書 | 仍須據實說明,責任在自己 |
| 糾紛風險 | 有公司與履保機制 | 全部自己承擔 |
自售真正的成本,不在那筆服務費
- 定價偏差:開太高沒人問,掛久了買方會覺得這間有問題;開太低,你省的服務費一下就賠回去。
- 沒有緩衝:買方當面殺價,你要自己回。有第三方在中間,雙方都比較好下台階。
- 過濾不了看屋的人:陌生人進你家,有些是同業探行情,有些根本不具備購買能力。安全與時間都是成本。
- 揭露責任:漏水、凶宅、違建這些如果沒說清楚,交屋後被主張瑕疵,賠的金額可能遠大於服務費。
- 稅務沒人提醒:房地合一稅、重購退稅的時間點,沒算好就是幾十萬起跳。
- 買方的貸款與流程:買方核貸卡住、文件跑不動,你得自己盯。
歐姐提醒我看過最可惜的一種,是自售三個月沒賣掉、最後降價再委託仲介。降的價通常比服務費多,而且掛太久的物件在市場上會被貼標籤。
什麼情況我會說:你自己賣就好
- 買方已經確定,而且是你信得過的人(親友、鄰居、現在的房客)。這種情況你需要的是地政士和履保,不是仲介。
- 你自己就在相關行業,看得懂謄本、抓得準行情、談得了價。
- 物件條件極好又稀缺,市場自己會來找你——但這種物件通常也不缺仲介搶著接。
- 你有時間,而且享受這個過程。有些人是真的喜歡自己處理。
反過來說,如果你人不在中壢、工作忙到沒空帶看、房子有屋況或產權的狀況要處理、或是繼承來的房子有多位持有人要協調——這幾種我建議你找人幫忙,不見得是我。
如果決定委託,怎麼挑
- 看他敢不敢跟你講缺點。只講好話、一直說「一定賣得掉」的,通常是先簽再說。
- 問他這個區域最近成交了什麼、什麼價位。答不出具體案例的,代表他不在這裡跑。
- 服務費是可以談的,但不要只用費率選人。差 0.5% 和差五十萬的成交價,哪個重要?
- 專任約與一般約各有優缺:專任約仲介會投入較多資源,但你被綁住;一般約自由,但可能誰都不認真經營。
- 委託期間不要一次簽太長,三個月是常見的起點,做得好再續。
資料來源與延伸查詢
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整理,內容依撰寫當時的法令與實務彙整,稅率、免稅額與各項規定可能隨政策調整。實際個案請以財政部、國稅局、內政部等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,重大決策建議併同地政士、會計師或稅務專業人員確認。